一、综合管理办公室(办公地点:综一108,电话:027-87934608)
负责学工系统日常工作综合协调,做好内外联络与沟通,督办落实领导下达的各项工作任务。其具体职责如下:
(一)协调督办。统筹协调学工系统日常工作,组织相关学生工作会议,做好会议记录、会议纪要和宣传报道;撰写督办函,督办相关会议决定。
(二)公文处理。负责上级组织及相关单位来函处理、文件接收与存档;负责各类公文校订,红头文件印制;拟定部门年度目标任务和部门年度工作绩效,做好年度、月度和每周工作计划与总结;负责学工简报的编写;负责部门年鉴的编写和文书立卷归档工作。
(三)工作考核。统筹学工对各二级学院学生工作考核和部门内部考核,负责学校相关评优评先的组织申报。
(四)内部建设。拟定相关制度规范内部管理,做好工作考勤、公章使用、财务统筹、资产清查、档案管理、工会组织等工作;统筹负责部门官方网站的整体规划,统筹推进学生工作信息管理系统建设;协助处长抓好部门思想、作风和师德师风建设。
(五)公务接待。接待和处理有关单位、部门和个人的来信来访;负责对外联络、交流与合作。
(六)评估工作。牵头负责本部门“本科教学工作合格评估”工作,主要负责评估报告撰写,评估材料的检查、汇总、整理等工作。
二、思想政治教育科(民族团结教育办公室)
(办公地点:综一106,电话:027-87934606)
负责制定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计划,组织、实施、督促、检查和总结思想政治教育类相关工作,具体职责如下:
(一)队伍建设。统筹负责学工干部和辅导员队伍的培养与考核工作,统筹各类各级培训,组织素质能力大赛,负责职称测试与申报,做好辅导员月度考核和年终考核,重点打造“辅导员成长工作坊”工程。
(二)思想教育。统筹全校学生日常思想政治教育工作,重点组织好爱国主义教育、理想信念教育、公民道德教育和新生入学教育等,主持编印和修订《武汉晴川学院学生手册》,组织“晴川力量”学生先进典型选拔活动,定期筹划安排全校主题班会。
(三)民族团结。具体负责民族团结教育工作,建档全校少数民族学生情况,负责对接上级单位信息报送,定期组织开展各类促进民族团结的主题教育活动。
(四)网络思政。负责监管学生工作系统思想宣传工作,构建网络思想政治教育阵地,重点组好“晴川学工”官方微信公众号、微博、抖音等新媒体平台的管理,指导青年媒体中心开展业务,具体对接好中国青年网校园通讯社。
(五)项目建设。统筹负责学生工作项目的挖掘、申报、立项、结项和转化等管理工作,重点组织好学生工作精品项目、实践育人特色项目的建设工作。
三、学生事务管理科(办公地点:综一106,电话:027-87934606)
负责制定学生事务管理工作计划,完善各项规章制度,组织、实施、督促和检查各项工作。其具体职责如下:
(一)学生安全。指导各二级学院处理各级各类学生安全事件,具体安排学工系统日常值班;定期做好学生安全信息报送,包括学生每日动态安全报表、学生安全情况周报表等;开展各类安全教育活动。
(二)学风建设。统筹指导全校学风建设,具体负责每日查课报表、教室卫生检查、劳动学分认定、素质学分认定和“三早一晚”活动开展;定期修订综合素质测评细则并指导各二级学院开展综合素质测评工作。
(三)教育管理。负责学生日常教育与管理,重点做好对学生的校纪校规、法律法规、主题安全教育。协调后勤宿管科负责学生宿舍检查指导,定期开展文明宿舍创建活动;牵头组织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评选、表彰和认定工作;统筹负责学生违规违纪行为的处理;具体审批学生3天以上7天以内请假事宜。
(四)医保商保。负责全校医保信息录入,定期办理学生住院报销、重症办理和门诊报销与审计、做好年度医保缴费和退费工作。统筹全校学生商业保险购买,对接保险公司负责报销材料对接。
(五)常规事务。负责火车票优惠卡订购、毕业文化衫设计等各类常规学生事务处理;牵头组织学校迎新、毕业生离校、秋季运动会等学校大型活动和校地共建工作。
四、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办公地点:综一108,电话:027-87934608)
负责落实国家各项资助政策,制定并完善学校资助工作的相关措施、业务规范和指导意见。其具体职责如下:
(一)贫困资助。定期修订家庭经济困难等级认定政策,指导各二级学院做好家庭经济困难等级认定和建档立卡工作;做好特殊困难补助、学费减免等工作,负责统筹国家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申报、资格审核及还款确认工作,对接社会各单位帮扶学生资助工作。
(二)奖助评定。定期修订国家和学校助学金评定制度,指导各二级学院做好助学金评定工作;定期修订国家、学校及各类奖学金制度,指导各二级学院做好奖学金评审工作;具体负责国家奖学金竞评大会的组织。
(三)勤工助学。负责全校各单位勤工助学岗位申报和用工审批,负责勤工助学人员工作考核和工资审核。
(四)资助育人。定期开展诚信教育、感恩教育、励志教育等资助育人主题教育活动,统筹负责资助育人服务类项目申报工作。
(五)资助管理。对接省教育厅大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各项业务。做好资助管理系统的信息录入和维护工作,按要求报送相关信息和数据。
五、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中心
(办公地点:大学生活动中心一楼,电话:027-87934609、027-87934610)
负责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中心各项建设,组织实施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各项工作。其具体职责如下:
(一)体系建设。负责制定全校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规划与规章制度,建立四级心理网络防护体系和学生心理危机干预体系。
(二)队伍培养。全面负责心理健康教育工作专兼职队伍、心理专干队伍、心理委员队伍、专业学生干部队伍建设,定期组织各类培训、督导和实践活动。
(三)课程建设。主体负责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课程必修课、实践课和选修课建设,同时也具体负责心理健康教育领域相关科研项目的申报。
(四)活动组织。负责普及心理健康知识,开展贴近学生需求的各类心理健康教育活动,主要开展好“5.25”、“10.25”、心理健康活动月和心理健康情景剧活动,指导学生心理健康专业学生组织的业务工作。
(五)心理普查。定期开展学生心理健康普查,建立学生心理健康档案;及时跟进心理评估,撰写心理测评总结报告。
(六)心理咨询。重点做好个体心理咨询,统筹做好团体心理辅导,建立重点关注对象档案,有效转化心理问题学生。
(七)危机干预。指导与协助学院做好对出现心理危机学生的干预,做好对因心理问题原因学生申请复学的审核工作。
(八)达标立项。按照省教育厅要求全面负责学校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中心达标立项各项工作。
六、武装部(办公地点:综一109,电话:027-87934663)
负责制定武装部各项规章制度和工作规划,具体负责全校学生国防教育、征兵入伍、军事训练等工作,推进学校征兵工作站建设。其具体职责如下:
(一)军事训练。负责每年度新生军事训练工作。
(二)国防教育。负责国防教育课程建设;大力开展各类国防教育活动,主要开展国防教育演讲比赛、军歌大赛、军营开放日、国防教育讲座等活动。
(三)征兵入伍。负责春季和夏季征兵工作,具体组织征兵宣传、业务咨询、指导报名、体检服务、政治考核、送兵入伍等工作。
(四)入伍帮扶。负责本校参军入伍学生的学业帮扶、学费补偿与代偿、复学安排、技能培训、就业指导等工作。
(五)队伍建设。具体指导武汉晴川学院校园应急中队(预备役中队)的建设与管理。
七、校团委(办公地点:综一104,电话:027-87934613)
在学校党委领导和学生工作部指导下开展共青团工作,负责共青团有关政策、制度的制定,指导各二级学院团总支、基层团支部开展工作。其具体职责如下:
(一)组织建设。负责制定学校共青团改革方案和团内各项规章制度建设。具体管理校学生会,直接管理各类学生社团,同时指导各二级学院团总支和班级团支部以及归属于学校其他职能部门的学生组织。
(二)队伍建设。负责校、院、班三级团学干部队伍的培养与管理,负责学生社团干部的培养与管理,负责做好全校共青团员的思想教育工作。
(三)活动开展。大力开展丰富多彩的校园文化活动,重点组织好校园文化艺术节、社团文化艺术节、各类体育竞技比赛、暑期社会实践活动等。
(四)团学教育。每年组织全校团员学生代表大会,指导各二级学院组织两代会和学生干部换届工作;定期组织开展团课、“青马工程”团学骨干培训、特色团日活动等团的教育工作,开展好“五四”评优评先工作。
(五)团内事务。做好统筹组织团组织关系接转、团费收缴、推优入党等业务工作,对接团省委重点做好“智慧团建”平台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