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院各系:
为了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和中央16号文件精神,根据《武汉大学珞珈学院学生先进班集体评选表彰办法》、《武汉大学珞珈学院优秀学生干部评选办法》精神,武汉大学珞珈学院2006─2007学年度先进班集体和优秀学生干部评选表彰工作即将全面展开,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2006—2007学年度我院在籍在册全日制班级和学生。
二、评选条件及程序
“先进班集体”和“优秀学生干部”的评选条件及程序,详见《武汉大学珞珈学院学生先进班集体评选表彰办法》、《武汉大学珞珈学院优秀学生干部评选办法》。各系务必于11月29日前完成先进班集体及优秀学生干部的申报、初审、公示及推荐工作,并于11月30日前将初审结果报学生工作处,由学生工作处根据各系初审及申报情况进行审核并报学院审批。
三、评选比例及名额
(一)先进班集体共1个,占2006级参选班级总数的10%,各系择优推荐一个候选班级。
(二)优秀学生干部共24名,占2006级参选学生干部总人数的20%。各班级优秀学生干部候选人由各系择优推荐,每班2名;院团委及学生会优秀学生干部候选人由院团委择优推荐,共5名。
四、工作要求
(一)评选先进班集体和优秀学生干部是加强学生教育和管理工作的重要举措,对于培养和树立大学生中的先进典型,引导和鼓励广大青年学生健康成长,促进院风、学风、班风建设,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各系要高度重视,切实加强领导,严格把关,坚持公平、公正、民主的原则,认真组织好评选和推荐工作。
(二)各系要积极组织本系学生开展向先进典型学习的活动,教育学生树立“以学为主、全面发展”的思想,刻苦学习,奋发成才。
特此通知
武汉大学珞珈学院学生工作处
二OO七年十一月二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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