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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重点整治16种学生宿舍违纪违规行为的通知

发布者: [发表时间]:2021-03-10 [来源]: [浏览次数]:

各二级学院:

为进一步加强对学生宿舍管理,防范安全事故发生,保障学生根本权益,营造良好学习生活环境。根据《武汉晴川学院学生宿舍管理规定》和《武汉晴川学院学生违规违纪处理办法》,现重点标划出16种常在学生宿舍发生的违规违纪行为,并在今后一段时期进行重点整治。具体如下:

1.不遵守宿舍门禁管理制度,擅自进入异性学生宿舍,在宿舍门统一关闭期间不履行登记报备手续擅自外出。

2.不按指定分配床位住宿,未经学校相关部门审批同意擅自调换床位;私自留宿外来人员。

3.对宿舍检查人员态度恶劣,拒不接受检查,拒不交出违禁物品,拒不配合的行为。

4.私自在外租房,未经请假长期在外留宿不归,因上网、酗酒等情况故意晚归,采取翻爬院墙、窗户等方式进入宿舍。

5.学生宿舍内存放易燃、易爆、易腐蚀、剧毒、具有放射性的危险物品,存放管制刀具等危险物品,擅自做各类危险性实验。

6.在学生宿舍内传播宗教、邪教、反动、淫秽等内容。

7.在学生宿舍内酗酒、打牌赌博,大声喧哗、吹拉弹唱、打球和进行其它妨碍他人正常休息的活动。

8.在学生宿舍内打架、斗殴。

9.从宿舍高处向楼下、窗外乱倒污水、乱扔果皮、酒瓶等杂物。

10.在宿舍内推销商品,从事租赁、代售、代送、直销等营利性活动。

11.在学生宿舍饲养狗、猫、兔子等各类型宠物。

12.在学生宿舍内燃烧物品、燃放烟花爆竹。

13.在学生宿舍内使用电炉、电锅、电饭煲、电磁炉、热得快等学校明文禁用的电热设备和大功率用电设备。

14.在学生宿舍私拉乱接电线、违规用电。

15.损坏、移动楼道内的消防器材和消防设施。

16.在楼道、安全通道内乱停放自行车,乱摆放晾衣架和物品架等堵塞公共通道的行为。

学生工作处联合后勤保卫处将不定时对学生宿舍进行大检查,大摸排,存在以上违纪违规行为的按《武汉晴川学院学生违规违纪处理办法》执行处理。请各学院通过主题班会教育、签订责任告知书等方式警示学生不要触碰红线,保持高度自律。

特此通知,请遵照执行。

                                         武汉晴川学院学生工作处

                                                 2021年3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