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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我校2016-2017学年度学生素质综合测评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陆梅 [发表时间]:2017-10-13 [来源]: [浏览次数]:

各二级学院:

根据《武汉晴川学院学生素质综合测评实施办法》文件精神,为了做好2016-2017学年度学生素质综合测评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二级学院要高度重视本次测评工作,充分认识测评工作的重要性,成立学生素质综合测评工作领导小组,切实组织好本单位的测评工作。

二、测评工作是一项政策性极强的工作,测评结果与学生奖学金评定工作挂钩。各学院要认真组织学生学习有关文件,引导学生准确理解文件精神,把测评工作作为本学期对学生进行思想政治教育的一个重要环节,抓好落实。

三、测评工作要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客观、公平、公正、公开地做好每一项工作,测评结果在各二级学院公示2天,每个学生的测评资料、加扣分情况要予以公开。在测评工作中,要认真听取学生意见,并及时解答。

四、各学院要依据《武汉晴川学院学生素质综合测评实施办法》,结合本单位特点及学生实际,制定实施细则,开展工作。

五、本次测评工作于2016年10月13日开始,于10月25日结束。各二级学院于10月25日前请将本单位学生测评结果报送学生工作处备案。

六、各二级学院要认真核对参评学生所在班级及相关信息,遇有学籍变动者,要及时核实相关情况。本学期学籍变更的学生在原班级参加测评,测评结果由原班级上报。

七、测评及评优工作结束后,各学院要认真总结经验,及时形成书面总结材料报送学生工作处。

特此通知,请各学院认真执行。

武汉晴川学院学生工作处

二О一七年十月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