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机械与电气工程学院2-233寝室李某、肖某及李某三名学生在宿舍违规使用酒精锅,并存放大量酒精块,极易引起火灾。三名学生行为违反了学校寝室管理相关规定,影响恶劣,经学院研究并报学生工作处审核批准,决定给予三名学生 警告 处分。
2.外国语学院杜某(女)串寝到计算机学院曹某(男)寝室。两名学生行为违反了学校寝室管理相关规定,影响恶劣,经所在学院研究报并学生工作处审核批准,给决定予两名学生 警告 处分。
请广大同学以上述2起违纪违规行为作为反面教材,认真检视自我,不断提升自己的安全责任意识和自律水平,做到不违纪违规,不触碰底线。
武汉晴川学院学生工作处
2021年12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