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机械与电气工程学院2-233寝室李某两人、肖某,该三名学生在宿舍违规使用酒精锅,并存放大量酒精块,极易引起火灾。该三名学生的行为严重违反了学校寝室管理相关规定,影响恶劣,经学院研究并报学生工作处审核批准,给予该三名学生 警告 处分。
2.计算机学院曹某,该生私自带异性学生进入宿舍。该生行为严重违反了学校寝室管理相关规定,影响恶劣,经学院研究报并学生工作处审核批准,给予该生 警告 处分。
3.外国语学院杜某,该生私自进入异性学生宿舍。该生行为严重违反了学校寝室管理相关规定,影响恶劣,经学院研究报并学生工作处审核批准,给予该生 警告 处分。
请广大同学以上述3起违纪违规行为作为反面教材,认真检视自我,不断提升自己的安全责任意识和自律水平,做到不违纪违规,不触碰底线。
武汉晴川学院学生工作处
2021年12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