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外国语学院董某不履行请假和报备手续擅自离校夜不归宿,且屡教不改,违反了学校疫情防控和学生管理相关规定,影响恶劣。经外国语学院研究,报学生工作处审核批准,决定给予该生警告处分。
2.会计学院郑某为其舍友故意隐瞒私自返校情况,违反了学校疫情防控和学生管理相关规定,违纪情况严重,影响恶劣。经会计学院研究,报学生工作处审核批准,决定给予该生警告处分。
3.会计学院张某未经批准擅自返校,在明知自己有重点地区旅居史的情况下隐瞒行程且不积极配合流调,违反了学校疫情防控和学生管理相关规定,违纪情况严重,影响极其恶劣。经会计学院研究,报学生工作处审核批准,决定给予该生严重警告处分。
4.商学院闫某不履行请假手续擅自离校出省,且未经批准私自返校,违反了学校疫情防控和学生管理相关规定,违纪情况严重,影响极其恶劣。经商学院研究,报学生工作处审核批准,决定给予该生严重警告处分。
5.设计工程学院李某不履行请假手续擅自离校夜不归宿,该生还存在无故旷课超过10学时且屡教不改的情况,违反了学校疫情防控和学生管理相关规定,违纪情况严重,影响极其恶劣。经设计工程学院研究,报学生工作处审核批准,决定给予该生严重警告处分。
6.商学院吴某私自容留异性学生,严重违反学生宿舍相关管理规定,影响极其恶劣。经商学院研究,报学生工作处审核批准,决定给予该生严重警告处分。
7.传媒艺术学院杨某在宿舍楼下多次私拿他人外卖,违反学校相关规定,影响极其恶劣。经传媒艺术学院研究,报学生工作处审核批准,决定给予该生严重警告处分。
请广大同学以上述违纪违规情况作为反面教材,认真检视自我,不断提升自己的安全责任意识和自律水平,做到不违纪违规,不触碰底线。
武汉晴川学院学生工作处
2022年5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