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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我校违纪违规学生的情况通报(2023年第11期)

发布者: [发表时间]:2023-08-30 [来源]: [浏览次数]:

1.北斗学院李某(化名)未履行请假手续无故旷课达到8学时,且伪造学习通请假截图提交给任课老师。该生违纪情况严重,影响恶劣。经研究,给予该生警告处分。

2.北斗学院王某(化名)自2023年春季学期开学以来旷课累计超过10学时,并且无故不参加学校、学院集体活动达3次以上,经学院老师多次教育和批评后仍不知悔改。该生违纪情况严重,影响恶劣。经研究,决定给予该生严重警告处分。

3.北斗学院周某(化名)自2023年春季学期开学以来旷课累计超过21学时,并且无故不参加学校、学院集体活动达3次以上,经学院老师多次教育和批评后仍不知悔改。该生违纪情况极其严重,影响极其恶劣。经研究,给予该生记过处分。

4.商学院李某(化名)于2023年5月因酒后滋事被处以警告处分,在处分观察期内又于2023年6月某日在课堂上因琐事与同学互相谩骂并引发肢体冲突。该生违纪情况极其严重,影响极其恶劣。经研究,给予该生留校察看处分。

5.商学院张某(化名)于2023年6月某日在课堂上因琐事与同学互相谩骂并引发肢体冲突。事后该生不知悔改,于当天下午纠集两名校外人员再次与对方发生肢体冲突。该生违纪情况极为严重,影响极其恶劣。经研究,给予该生留校察看处分。

请广大同学以上述违纪违规情况作为反面教材,认真检视自我,不断提升自我责任意识和自律水平,做到不违纪、不违规、不违法,不触碰底线。

武汉晴川学院学生工作处

2023年8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