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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工处组织开展辅导员成长工作坊第五期“高校心理危机干预工作中的依法而为”

发布者: [发表时间]:2022-10-26 [来源]: [浏览次数]:

2022年10月25日上午,武汉晴川学院学生工作处在综一414会议室组织开展了辅导员成长工作坊第五期,主题为“高校心理危机干预工作中的依法而为”,由大学生心理健康中心负责人杨玖炼老师主讲,全体新任辅导员老师参加。


杨老师首先以辅导员老师在日常心理健康教育工作尤其是危机干预工作中遇到的普遍困惑和重难点为切入口,强调“法律是最低标准,最高级的法律思维是‘备而不用’”,提出辅导员老师只有学法知法懂法,有法律思维和法律意识,工作才会更有依据、更有底气、更有框架、更有方法。面对形势严峻责任重大的心理危机预防及干预工作,才能在法律的框架内,实施有效干预又实现自我保护。

在两个多小时的培训中,杨老师从心理危机干预有关的基本理论、司法实践、法律条款、个案经验、流程要点、证据意识等多方面,结合许多实际的危机案例和法院判决,强调危机干预的每个环节都应符合精神卫生法的相关规定,坚持预防为主、坚持积极干预、坚持依法而为、坚持人文关怀,注重提前预案、注重建立同盟、注重痕迹管理、注重总结经验。危机干预要一人一策,尽到合理的注意义务,采取合理的救助措施;做到早发现、早汇报、早干预,高度重视危机预警,以恰当的方式及时与家长通报学生情况;结合危机个案的综合情况,正确看待被干预学生的情绪,做出更加精准的危机评估,采取更加合适的干预措施。强调危机干预的原则和应对策略,要像心理学界资深专家赖海雄教授指出的那样———兼顾生家校、融合法理情。


最后,杨老师重点说明了我校心理危机干预的流程要点和细节要求,提出预防为先,教育在先,要加强构筑心理健康安全网络核心圈、紧密圈、协作圈,并再次强调了“痕迹管理、保留证据”的法律意义和我校具体标准。

   为增强新任辅导员老师的心理育人工作胜任力,本学期心理中心还将继续面向新任辅导员开展“学生心理问题的识别与干预”等系列主题培训,不断提高辅导员对学生心理问题的识别能力、心理危机干预能力及心理健康知识素养,更好地发挥辅导员作为心理育人工作主力军的独特优势和心理健康安全网络紧密圈的重要功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