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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我校2020年度服兵役学生学费减免及代偿补偿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 [发表时间]:2020-09-29 [来源]: [浏览次数]:

各二级学院:

为全面做好本年度服义务兵役学生国家资助申请材料的申报工作,现就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类别及所交材料

(一)在校生服义务兵役申请学费补偿:《应征入伍服兵役高等学校学生国家教育资助申请表Ⅰ》1份,入伍通知书复印件或入伍证明原件1份。

(二)应(往)届毕业生服义务兵役申请学费补偿:《应征入伍服兵役高等学校学生国家教育资助申请表Ⅰ》1份,入伍通知书复印件或入伍证明原件1份,毕业证复印件1份。

(三)在校生服义务兵退役复学申请学费减免:《应征入伍服兵役高等学校学生国家教育资助申请表II》1份,退役证复印件1份,《武汉晴川学院学生休(复)学审批表》复印件或复学证明复印件1份。

(四)服兵役退役后考入我校申请学费减免:《应征入伍服兵役高等学校学生国家教育资助申请表II》1份,退役证复印件1份,录取通知书复印件1份。

(五)高校新生考入我校录取保留入学资格后服义务兵役的待退役复学后再申请学费减免:《应征入伍服兵役高等学校学生国家教育资助申请表Ⅰ》1份,退役证复印件1份,录取通知书复印件1份。

二、注意事项

(一)2006年之后入伍的均应登录全国征兵网按要求填写《应征入伍服兵役高等学校学生国家教育资助申请表Ⅰ》或《应征入伍服兵役高等学校学生国家教育资助申请表II》并下载正反打印在一张纸上。2006年之前入伍的单独咨询办理。

(二)《应征入伍服兵役高等学校学生国家教育资助申请表Ⅰ》或《应征入伍服兵役高等学校学生国家教育资助申请表II》中涉及入伍地征兵办签字盖章,从生源地走兵的应将申请表先交入伍地征兵办盖章后再送到学校申报;从学校(汉阳区人武部)走兵的不需要单独前往办理,报送到学校后由学校统一到汉阳区人武部办理。

(三)在校生服义务兵役退役复学后未办理学费补偿的,可以同时按要求提供申请学费补偿和学费减免的材料予以一起办理。

(四)《应征入伍服兵役高等学校学生国家教育资助申请表Ⅰ》或《应征入伍服兵役高等学校学生国家教育资助申请表II》两张表中涉及提供打款账户信息必须为服兵役学生本人账户信息,开户行务必填写清楚。

(五)《应征入伍服兵役高等学校学生国家教育资助申请表Ⅰ》或《应征入伍服兵役高等学校学生国家教育资助申请表II》中涉及缴纳学费仅指学费,不包括住宿费、书本费等所有其它一切费用。

三、申报流程

1.将上述材料送到武汉晴川学院学生工作处(武装部)综一108办公室进行现场审核。审核通过后予以留存,审核不通过的予以指导整改。

2.申报截至时间为:2020年10月16日,正常工作日每天受理时间为:上午9:00—11:00,下午:2:00—4:00。

四、联系方式

2020年晴川学院服兵役学费补偿减免答疑QQ群:857313565

咨询电话:027-87934608,杨老师,骆老师。

武汉晴川学院学生工作处(武装部)

2020年9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