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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0—2021学年我校大学生医保工作相关事宜的通知

发布者: [发表时间]:2020-10-15 [来源]: [浏览次数]:

各二级学院:

根据本年度武汉市大学生医保政策调整安排,根据实际,现将我校大学生医保工作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大学生医保信息录入工作

本学年根据大学生医保系统的要求和规定,在校参保大学生所有信息必须全部重新录入。请各学院以辅导员为单位组织将2020级、2019级、2018级、2017级参保学生信息全部录入《学生-湖北省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登记表模板》(详见附件1)信息录入必须严格按照填表说明进行,不得更改格式、调动行距、字体统一;信息录入必须准确无误,尤其是学生的姓名、身份证号不得出现任何错误,否则将影响学生医疗待遇。如有学生申请退保则不录入表格中,请辅导员将退保学生名单另外汇总于《自愿退出医保表格汇总》(医保退费工作详见第四条),确保参保人数和退保人数之和等于学生总人数 各学院负责医保的老师负责收集统计表(电子版),并以学院为单位在2020年11月15日前发送到学工处经办老师处(以学院为单位命名文件夹,文件夹内要以辅导员姓名为单位命名二级文件夹)。

二、学生住院报销工作

学生因住院需递交材料申请报销的,请通知学生本人于每周一至周三将报销材料交到学生工作处经办老师处办理。学生住院医保报销需准备的材料详见《学生住院报销的几种情况及所需要准备的材料》(附件2)。

门诊统筹经费报销工作

自2020年9月10日起,我校大学生医保门诊统筹个人经费报销金额继续执行500元/人/学年。原则上各学院根据学生申请报销数量的多少两个月集中报销一次,并将报销的相关材料(电子版和纸质版)存档备查。学生工作处每学期会对各学院门诊统筹经费报销情况进行审计。

四、医保退保及退费工作

(一)学生确实因个人原因提出退出大学生医保并申请退费的请参照《关于本人自愿退出大学生医保的申请》(详见附件3)书面手写申请,辅导员老师需亲自与其父母联系,在证实之后签字确认,学院党总支副书记需签字同意,并加盖公章。申请书以学院为单位由学院医保经办老师统一收齐后交到学工处备案。提出申请时间截止到2020年11月6日,之后将不再予以受理医保退费事宜。

(二)在进行录入系统工作时,若出现已经在社区缴过费的学生,学校无法录入医保信息的情况,由学生写退保申请交给辅导员,学校统一安排退费,届时需提供学生银行卡号,请学生及家长知悉。

(三)各学院医保负责人收集退保表格汇总,于11月15日前发送电子版至学工处。

五、其他事项

(一)在校学生凡是在2020年10月31日前没能足额缴纳学费的将不予入保,并在本学年取消大学生医保录入资格。

(二)请各院辅导员老师督促以下学生在2020年10月27日前按照规定需单独缴纳医保费用(280元)至财务处:助学贷款、休学、延长学制、退役复学、缓交学费等学生,并以学院为单位单独填写《学生-湖北省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登记表模板》。

(三)凡是申请退出大学生医保的学生将不再享受任何医保报销政策,各学院在做门诊统筹报销时要注意仔细审查。

(四)学生医保信息录入后,学生因其他原因再申请退出大学生医保的可以按相关程序办理退保,但个人缴纳的医保费用将不再予以退还。

特此通知,请遵照执行。

联系人:袁沁芸,办公室:综一108,联系方式:027-87934608,邮箱:yuanqinyun0101@163.com

另附:

1、《湖北省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登记表模板》

2、《学生住院报销的几种情况及所需要准备的材料》

3、《关于本人自愿退出大学生医保的申请》

4、《自愿退出医保表格汇总表》

武汉晴川学院学生工作处

2020年10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