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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我校2019年度优秀学生干部、社会活动积极分子和优秀学生社团评选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 [发表时间]:2019-04-19 [来源]: [浏览次数]:

校内各单位

为表彰先进,树立榜样,调动广大青年学生参加校园文化活动、开展专业实践、投身志愿服务、服务人民群众的积极性和主动性,经研究,学校决定评选2019年度“优秀学生干部”、“社会活动积极分子”和“优秀学生社团”。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一)武汉晴川学院“社会活动积极分子”

1、遵循宪法确定的基本原则,拥护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思想政治素质好;

2、严于律己,模范遵守国家法律和校纪校规,无迟到旷课现象,遵守社会公德;

3、积极参加学院的各项活动与社会实践,表现突出;

4、学习态度端正,学习目的明确,学习纪律严明。

(二)武汉晴川学院“优秀学生干部”

优秀学生干部除满足社会活动积极分子条件外,还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担任班委会成员或相当于班委会委员以上职务,大一学生任职时间在半年以上,其他学生任职时间在一年以上;

2、工作能力强,坚持工作原则,讲究工作方法,能结合实际情况有特色、有成效地开展各项工作;

3、全局观念强,能主动协助、配合其他学生干部开展工作,较好地完成交给的各项工作任务;

4、组织观念强,能密切联系群众,有较好的群众基础,在同学中威信较高;

5、学习成绩优良,一年来(2018年5月—2019年5月)必修课及指定选修课无不及格现象。

(三)武汉晴川学院“优秀社团”

1、申报社团制度建设较为完善,有明确的管理章程及活动管理办法;

2、活动频率一周不低于两次,且有明确的主题,社团成员参与率高;

3、每次活动有计划有总结,严格按照学院的社团管理办法执行工作;

4、校团委交办的工作能按时按量完成;

5、在上一年度星级社团评比中排名15名以内(包含第15名)。

二、评选比例

今年将评选出武汉晴川学院优秀学生干部158名、武汉晴川学院社会活动积极分子471名、武汉晴川学院优秀社团8个(具体名额分配见附件一)。

已被评为本年度“优秀共青团员”、“优秀共青团干部”的学生不再参加此次评选。

三、工作程序

优秀学生干部及社会活动积极分子的评选按个人申请、民主评议、学院推荐、学校审批的程序进行。申报人和集体必须认真填写《武汉晴川学院优秀学生干部申报表》、《武汉晴川学院社会活动积极分子申报表》、《武汉晴川学院优秀社团申报表》。

四、有关要求

各单位要结合本单位实际,认真组织好此次评优活动。在评选过程中,要严格审查,宁缺毋滥,切实保证评优工作取得良好预期效果。

各单位可参照本通知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单位工作的具体办法,组织开展院级优秀学生干部、社会活动积极分子和优秀社团的评选工作,并将本单位表彰的先进个人和集体的名单报校团委备案。

各单位直接登陆学生工作处网站下载《武汉晴川学院优秀学生干部申报表》、《武汉晴川学院社会活动积极分子申报表》、《武汉晴川学院优秀社团申报表》,并指导参评学生认真填写表格,于4月29日11:00前统一送至校团委办公室。此外,各单位申报优秀学生干部、社会活动积极分子和优秀社团的名单汇总电子版须同时发送。

特此通知

附件: 1、各院名额分配表

2、武汉晴川学院优秀学生干部申报表

3、武汉晴川学院社会活动积极分子申报表

4、武汉晴川学院优秀社团申报表

5、2019年度优秀学生干部、社会活动积极分子推荐候选人基本情况统计表

共青团武汉晴川学院委员会

二〇一九年四月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