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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我校学生申报2018年武汉市大学生创业项目资助的通知

发布者: [发表时间]:2018-10-25 [来源]: [浏览次数]:

各二级学院:

根据《武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下发的关于申报2018年武汉市大学生创业项目资助的通知》(武人社函【2018】234号),为更好鼓励和扶持我校大学生在湖北创新创业,有力创造我校大学生就业工作新局面,现就项目申报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一)我校普通全日制在校生(含保留学籍休学创业的学生);

(二)我校毕业5年以内的全日制本、专科毕业生;

上述对象在武汉市内自主创办企业、个体经营或从事农业合作社并依法登记注册、取得工商营业执照的创业项目。

二、申报条件

(一)按照国家规定依法办理工商税务登记,工商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和银行开户许可证上的法定代表人应一致,项目申请人必须是项目法定代表人;合伙经营符合资助条件的申报人,所占企业股份比例不得低于30%。

(二)法定代表人或个体工商户经营者符合对象条件,无不良信用和违法记录。

(三)吸纳3人(含3人)以上就业。

(四)2018年6月1日前(不含2018年6月1日)进行工商注册(或工商变更)登记。

(五)有固定的营业场所和较为健全的财务规章制度。

(六)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技术要求,市场前景良好,具有带动就业能力。

三、申报材料

按要求进行网上申报,同时上传以下资料电子扫描件。

(一)申报人身份证。

(二)毕业生提供毕业证(在校生提供学生证或学生证明)

(三)《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注册下载,在校生不提供)。

(四)工商营业执照副本(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

(五)银行开户许可证(开户许可证正在办理中可上传“开户许可证银行回单”)。

(六)至少2名员工签订的劳动合同。

(七)项目商业计划书

(八)涉及国家限制行业和领域的相关资质证明。

四、申评程序

(一)政策宣传。本通知下发之日起至10月30日,各学院通过官方网站、微信公众号、QQ交流平台、主题班会的形式将政策宣传到位、讲解到位、动员到位。

(二)项目申报。项目申请人需在2018年10月31日之前登陆“武汉市大学生创业项目资助申报平台”(以下简称“申报平台”,网址:)进行网上注册和项目申报。

(三)项目审查。学校创新创业中心会在2018年11月1日至11月8日期间登陆“申报平台”审核项目申报信息并对项目进行实地考察,而后将提交上级人社部门进行网上审核。

(四)报表审核。学校创新创业中心会在2018年11月8日前会同项目工商注册地人社部门进行现场考察,相关审核材料由考察人签字并单位盖章,而后报送市人社局进行系列评审。

五、扶持方式

(一)资金扶持。为每个通过评审的项目提供2—20万的资金扶持。

(二)导师辅导。为重点项目配备一名创业导师,实行“一对一”创业辅导。

(三)跟踪服务。为大学生创业项目提供创业培训、创业孵化、项目融资和政策咨询交流等服务。

六、相关要求

(一)各学院必须高度重视,要将此项工作列为加快推进各学院大学生创新创业与就业工作的着力点来抓。各学院按照要求认真填写附件1《武汉晴川学院2018年大学生创业项目资助申报情况统计表》,并将统计表的电子版在10月31日前报送学校创新创业中心。

(二)各学院创新创业分管老师要对申报项目紧跟到位,督促项目申报学生在规定的时间内将材料准备到位、申报到位。申报材料必须真实可信、严禁弄虚作假。一经发现存在造假行为,将会其列入创业诚信档案,今后将再无资格申报。

(三)学校创新创业中心对本年度项目申报情况进行总结评价,对于成功申报项目数多的学院和个人予以表彰,对于工作不得力、思想不重视、项目申报数低的学院及个人进行通报批评。

创新创业中心联系人:陆梅 ,电话:13419501034,QQ邮箱:297904264 @qq.com,晴川学院创新创业联盟群:234965527。

武汉晴川学院学生工作处(创新创业中心)

二零一八年10月25日

另附:

1、《武汉晴川学院2018年大学生创业项目资助申报情况统计表》

2、《武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申报2018年度武汉市大学生创业项目资助的通知》

3、商业计划书模版

4、平台操作手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