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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举办武汉晴川学院“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校级选拔大赛的通知

发布者: [发表时间]:2018-05-09 [来源]: [浏览次数]:

各二级学院:

为深入推进我校大学生创新创业体系建设,积极开展教育教学改革探索,有力推动创新创业项目落地生根,真正营造起万众学生创新创业新热潮,切实提高我校学生的创新精神、创业意识和创新创业能力。根据《教育部关于举办第四届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的通知》(教高函[2018]2号)(附件1)文件精神,经学校研究决定,将举办武汉晴川学院“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校级选拔大赛,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思路

以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高等学校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办发〔2015〕36号)为指导,以提升学生的创新思维、创业意识和创造能力为核心,以打造特色品牌“双创”活动为抓手,坚持活动开展营造“双创”氛围,扶持优质项目促发“双创”热潮,孵化基地建设提升服务保障,进一步激发高校学生创新创业热情,展示高校创新创业教育成果,从根本上指引大学生转变就业观念,拓宽就业渠道,培养创新能力,塑造创新人才,推动创新创业教育与思想政治教育紧密结合、与专业教育深度融合,激发大学生的创造力,培养造就“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生力军。与此同时,促进创新引领创业、以创业带动就业,努力形成我校毕业生更高质量创业就业的新局面。

二、活动主题

勇立时代潮头敢闯会创扎根中国大地书写人生华章

三、活动时间

2018年5月—6月

四、组织机构

本次大赛由学生工作处(创新创业中心)主办,创新创业俱乐部承办。

大赛设立组委会,由分管校领导担任主任,学工处(创新创业中心)部门负责人担任副主任,各学院分管学生工作负责人为组委会成员。

大赛设立专家委员会,组成人员由校领导、学院资深教授、教师、企业知名人士担任。

五、参赛要求

参赛项目能够将移动互联网、云计算、大数据、人工智能、物联网等新一代信息技术与经济社会各领域紧密结合,培育新产品、新服务、新业态、新模式;发挥互联网在促进产业升级以及信息化和工业化深度融合中的作用,促进制造业、农业、能源、环保等产业转型升级;发挥互联网在社会服务中的作用,创新网络化服务模式,促进互联网与教育、医疗、交通、金融、消费生活等深度融合。参赛项目主要包括以下类型:

  1.“互联网+”现代农业,包括农林牧渔等;

  2.“互联网+”制造业,包括智能硬件、先进制造、工业自动化、生物医药、节能环保、新材料、军工等;

  3.“互联网+”信息技术服务,包括人工智能技术、物联网技术、网络空间安全技术、大数据、云计算、工具软件、社交网络、媒体门户、企业服务等;

  4.“互联网+”文化创意服务,包括广播影视、设计服务、文化艺术、旅游休闲、艺术品交易、广告会展、动漫娱乐、体育竞技等;

  5.“互联网+”社会服务,包括电子商务、消费生活、金融、财经法务、房产家居、高效物流、教育培训、医疗健康、交通、人力资源服务等;

  6.“互联网+”公益创业,以社会价值为导向的非盈利性创业。

  参赛项目不只限于“互联网+”项目,鼓励各类创新创业项目参赛,根据行业背景选择相应类型。以上各类项目可自主选择参加“青年红色筑梦之旅”活动。

  参赛项目须真实、健康、合法,无任何不良信息,项目立意应弘扬正能量,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参赛项目不得侵犯他人知识产权;所涉及的发明创造、专利技术、资源等必须拥有清晰合法的知识产权或物权;抄袭、盗用、提供虚假材料或违反相关法律法规一经发现即刻丧失参赛相关权利并自负一切法律责任。

  参赛项目涉及他人知识产权的,报名时需提交完整的具有法律效力的所有人书面授权许可书、专利证书等;已完成工商登记注册的创业项目,报名时需提交单位概况、法定代表人情况、股权结构、组织机构代码复印件等。参赛项目可提供当前财务数据、已获投资情况、带动就业情况等相关证明材料。

六、参赛对象

1.创意组。参赛项目具有较好的创意和较为成型的产品原型或服务模式,在2018年5月31日(以下时间均包含当日)前尚未完成工商登记注册。参赛申报人须为团队负责人,须为普通高等学校在校生(可为本专科生、研究生,不含在职生)。

  2.初创组。参赛项目工商登记注册未满3年(2015年3月1日后注册),且获机构或个人股权投资不超过1轮次。参赛申报人须为初创企业法人代表,须为普通高等学校在校生(可为本专科生、研究生,不含在职生),或毕业5年以内的毕业生(2013年之后毕业的本专科生、研究生,不含在职生)。企业法人在大赛通知发布之日后进行变更的不予认可。

  3.成长组。参赛项目工商登记注册3年以上(2015年3月1日前注册);或工商登记注册未满3年(2015年3月1日后注册),且获机构或个人股权投资2轮次以上。参赛申报人须为企业法人代表,须为普通高等学校在校生(可为本专科生、研究生,不含在职生),或毕业5年以内的毕业生(2013年之后毕业的本专科生、研究生,不含在职生)。企业法人在大赛通知发布之日后进行变更的不予认可。

七、赛程安排

1、参赛报名(5月7日—5月18日)。参赛团队可通过登录“晴川创业实践中心”微信公众号进行报名。与此同时参赛团队向创新创业中心递交项目书和参赛报名表(参赛报名表详见附件1)。

2、大赛培训讲座暨大赛启动仪式:拟定于5月15日下午4点30分面向全校学生开展大赛培训讲座。(具体安排后期通知)

3、资格审查(5月19日—5月25日):大赛组委会对申报项目进行资格审查,根据作品提交方案,评委会按评选标准对所有提交的作品进行评定,选取评分成绩前50%的作品进入复赛。。

4、大赛初赛(5月下旬)。根据各参赛队修改后重新提交的竞赛方案,评委会按评选标准对复赛方案进行评审,选取评分成绩前10名的作品进入决赛。

5、大赛决赛(6月初)。决赛采用封闭答辩形式,每支队伍10分钟时间,包括陈述、问答两个环节。陈述环节:参赛选手对自己的成果进行陈述,内容主要包括产品/服务介绍、市场分析及定位、商业模式、营销策略、财务分析、风险控制、团队介绍等,可进行产品实物展示,时间不超过5分钟。问答环节:评委老师对选手进行提问,选手回答,该环节问答时间不超过5分钟。展示及答辩过程中,语言表达简明扼要,条理清晰。决赛最终以复赛的作品成绩(60%)和答辩成绩(40%)相加进行排名。

八、评审规则

详见附件3《武汉晴川学院“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校级选拔大赛评审要点

九、大赛奖励

大赛设金奖2个,银奖3个,铜奖5个,优秀奖10个。获奖团队将获得奖杯、证书和奖品,所有获奖团队都将有机会获得推荐参加第四届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湖北赛区复赛。

十、相关要求

(一)活动要求:

1、各二级学院要高度重视,把积极组织和参与主大赛活动作为落实学校加强创新创业工作的重要举措,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明确活动要求,大力宣传发动,切实组织好本学院团队项目的立项、审核和报送工作。

2、根据学校实际,原则上要求项目要与本学院、本专业实践相结合,将项目定位专业化、特色化、精尖化。项目创意要服务学校大局、服务广大师生、切合创业实际、提升自身能力等。

3、各学院在组织项目申报时,可聘请经验资深的教授、专家担任顾问和指导,鼓励专职教师、辅导员老师参与创新创业项目的立项指导,同时原则上要求各辅导员老师所带的专业需申报不低于2个创新创业项目。

(二)报名要求

1、以团队为单位报名参赛。允许跨校、跨系、跨专业组建团队。每个团队的参赛成员不少于3人,须为项目的实际成员。参赛团队所报参赛创业项目,须为本团队策划或经营的项目,不可借用他人项目参赛。

2、各院报名参赛队数量不限,最低任务见下表:

计算机学院

管理学院

电子商贸学院

电子信息与机电工程学院

电气工程学院

外国语言文学学院

传媒艺术学院

设计工程学院

校级赛

8

6

8

5

4

4

6

3

3、每个参赛团队必须有1-2名指导老师,连同团队一起报名;

4、报名表上必须有每个团队成员的手写签名;

5、选手报名时,需要填写选题范围、作品类别。

(三)参赛作品提交要求:

1、所有参赛作品封面模板一律按照《武汉晴川学院“互联网+”创新创业大赛作品封面模板》填写,详见附件1。参赛作品须用档案袋封装并在袋正面粘贴本次参赛作品封面。

2、以院为单位填写《武汉晴川学院“互联网+”创新创业大赛报名表》(附件2),于2018年5月20日16:00前将电子版报名表发至邮箱:297904264@qq.com。

3、所有参赛作品的策划方案均以纸质版和电子版两种方式报送,纸质版一式三份,用A4纸打印,要求排版规范、装帧整齐。纸质版和电子版于2018年5月20日16:00前以院为单位统一报送至学校创新创业中心,电子版发至邮箱:297904264@qq.com。邮件主题标明“XX学院‘互联网+’创新创业大赛参赛方案”。

十一、咨询方式

陆老师(综一108) 联系电话:027-87934608/13419501034

各院负责老师:陈林老师(计算机学院) 杨好胜老师(管理学院) 张越老师(外国语言文学学院) 郭梦言老师(传媒艺术学院) 张丽芳老师(电子信息与机电工程学院) 李兰芳老师(电气工程学院) 高卫老师(设计工程学院) 谢萱(电子商贸学院)

武汉晴川学院学生工作处创新创业中心

2018年5月7日

附件1:武汉晴川学院“互联网+”创新创业大赛作品封面模板

附件2:武汉晴川学院“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校级选拔大赛参赛报名表

附件3:武汉晴川学院“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校级选拔大赛评审要点

附件4:武汉晴川学院“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申报情况统计表

附件5:教育部关于举办第四届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