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
根据省职改办《关于调整全省水平能力测试工作的通知》(鄂职改办[2008]29号)、《武汉晴川学院关于开展教师、实验技术系列职称水平能力测试的通知》等文件精神,学校在开展职称申报工作前,将对辅导员序列申报专业技术职称进行职称水平能力测试,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测试对象
凡拟申报参加我校教师系列(初、中级)的辅导员,包括水平能力测试成绩已过期的人员,均应参加相应级别的水平能力测试。
二、测试方式
测试采取职称申报者工作业绩自述+说课(或讲课)的形式进行,测试成绩分别占40%和60%。
学生工作处将组织专家组对职称申报者的工作业绩自述、说课及答辩情况进行综合评分,取专家组成员的平均分为专家组测试总成绩。
三、测试内容
辅导员职称水平测试重在考察辅导员的工作实效,说课测试侧重辅导员在学生素质教育领域对现有课程的驾驭能力、特别是自身的思想政治理论水平、教学方法创新、教学实践能力等
四、测试结果及效用
(一)测试总成绩以60分为及格线,获得60分以上者视为通过测试。测试通过者由人事处统一发放“合格证明”,合格成绩从测试当年起计算,有效期为三年(含当年)。
(二)水平能力测试合格成绩是申报相应级别职称评审的必备条件,凡测试专业与参加评审时申报的专业不一致者,或测试成绩不合格者,或测试成绩不在有效期者(2014年及以前的水平测试合格证书不再有效),不能参加相应级别的职称评审。
五、工作安排
(一)报名:10月12日—10月16日,测试申报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填写报考信息(水平能力测试表的个人基础信息),按要求提交相关材料至学生工作处。未按时提交报名材料的视同放弃测试。
(二)测试:10月18日—10月19日,学生工作处汇同人事处组织测试,测试时间、地点等另行安排。测试前将测试方案报人事处备案。
(三)结果报送:于10月19日前将测试结果(附件1)的纸制盖章版和电子版报人事处。
六、要求
(一)各学院应高度重视职称水平能力测试工作,要将它作为加强辅导员队伍建设,促进辅导员自身发展的重要举措,积极组织辅导员申报,抓实做好。
(二)提交的材料应当真实有效。凡在测试工作中弄虚作假者,一经发现,取消其当年职称申报资格,并依据学校有关文件给予相应纪律处分。
特此通知!
辅导员工作实效测试评分表
辅导员职称水平测试评分表
辅导员职称评审水平测试评分表填报说明
辅导员职称水平测试成绩汇总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