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开展2017年职称申报及评审工作的通知》(武汉晴川人字[2017]28号)文件要求,学生工作处评议小组于2017年11月6日召开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议会议,经小组评审,我单位拟推荐下列老师申报相关职务职称:
同意推荐陆梅申报讲师;
同意推荐胡岳、江晨芸、田文、刘泽政申报助教;
以上评议结果公示时间:2017年11月6日——2017年11月10日。公示期间如有疑议,请及时与办公室联系。公示结束,评议结果将上报学校。
联系电话:027-87934606
特此公示。
武汉晴川学院学生工作处
二〇一七年十一月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