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依据《武汉晴川学院先进班集体评选办法(试行)》和《武汉晴川学院本、专科学生先进个人评选办法》,经研究,现开展2015-2016学年学生先进班集体和先进个人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审原则
先进班集体和先进个人每年评选一次,“三好学生”、“三好学生标兵”、“优秀毕业生”在同一学年不可重复获得。评选应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按照评选条件和评审程序严格考核。
二、评审对象
先进班集体为全校二年级及以上全日制普通本科、专科各自然班。“三好学生”、“三好学生标兵”为全校全日制本、专科二年级及以上在校学生;优秀毕业生为学校2017年应届毕业的全日制本、专科毕业生。
三、评审条件
(一)“先进班级体”应具备下列条件:
1.班集体正气高,同学积极追求进步。班集体理论学习制度健全,学习氛围浓厚,全班同学积极上进,申请入党同学、入党积极分子和党员(含预备党员)的比例高。班集体在学年综合考评、奖助学金评定、评优评奖以及班级经费的收支与管理过程中,认真细致,无失误,且公平、公正、公开,同学无异议。
2.班集体学风好,获奖人数名列前茅。班集体学风、考风好;上一学年班级同学人均成绩优良率达70%以上,奖学金获得者比例在同年级处于前列,外语、计算机等各种等级考试通过率高,在同年级处于前列,且上一学年考试平均每科不及格人次不超过该班级总人数的10%。
3.班集体勇争先,集体荣誉多。班级同学积极投身文明校园建设,认真完成学校、学院交办的任务。以班级为单位积极参加各项集体活动或竞赛,获得过团体荣誉,在学校和社会上产生积极的影响。
4.综合素质高,学子风采优。班级同学在校级以上科技学术活动、校园文化活动和职业技能等比赛中获奖人数(次)多,成果多,荣誉高。全班同学坚持体育锻炼,《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测试合格率达90%以上。
5.干部作风正,富有凝聚力。班级两委坚强有力,能积极开展各项教育活动和服务工作,工作成绩显著,受到全体同学拥护,在同学中有较高的威信。
(二)“三好学生”应具备下列条件:
1.热爱祖国,自觉维护国家利益和民族团结,社会责任感强。思想积极上进,诚实守信,讲文明、讲礼貌,具有较强的爱校、护校意识。
2.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校纪校规,模范执行大学生行为准则,关心集体,爱护公物,热心公益;热爱劳动,讲究卫生,勤俭节约;尊敬师长,团结同学;文明礼貌,诚实守信,在评选年度内无违法违纪处分。
3.学习态度端正,追求真理,崇尚科学,刻苦钻研,严谨求实,积极实践,勇于创新,评选年度内必修课程考核全部合格,成绩优良。
4.积极参加社会实践和校园文化艺术活动,努力提升各项综合素质;自觉锻炼身体,保持身心健康,体育达到《大学生体育合格标准》;应当参加军训的,军训合格。
5.评选年度内综合素质测评位列参评班级前50%。
(三)“三好学生标兵”
“三好学生标兵”除符合“三好学生”的评选规定外,还应具备下列条件:
1.德、智、体各方面全面发展且表现突出,获得公认与好评。
2.学习成绩优异,评选年度内平均学习成绩在班级或专业前10%,并获得国家级奖学金或天风奖学金或学校甲等奖学金。
(四)优秀毕业生应具备下列条件:
1.热爱祖国,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自觉维护国家利益和民族团结,有较强的社会责任感。政治上积极要求进步,积极参加各项社会活动。
2.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校纪校规,模范执行大学生行为准则,在校期间无违法违纪受处分记录,思想品德表现考评优良。
3.学习态度端正,勤奋刻苦,大学期间考试考查课程全部合格,学习成绩优良,实习实训期间表现突出。
4.积极参加社会实践和各项校园文化艺术活动,身心健康,体育达标成绩优良或在大型文体竞赛中取得突出成绩。
5.考取研究生、自主创业、参军入伍或自愿到边远地区、艰苦地区、基层单位工作的毕业生在同等条件下予以优先评选。
四、评审比例
“先进班集体”每年评选数量不超过全校二年级及以上班级数的10%;“三好学生”每学年评选人数不超过全校二年级及以上学生总数的10%,“三好学生标兵”每学年评选人数不超过全校二年级及以上学生总数的1%;优秀毕业生每年评选人数不得超过当年毕业生总数的10%。
五、评审程序
“先进班集体”由班级提名,所在学院评议推荐并在学院内公示3天无异议后,经学生工作处审核报学校评先评优工作领导小组审定通过。
“三好学生”由学生所在班级评议推荐,所在学院评审小组初审并将名单在学院内公示3天无异议后,经学生工作处审核报学校评先评优工作领导小组审定通过。
“三好学生标兵”由学生所在学院依照评选条件和学校分配的名额提名推荐并在学院内公示3天无异议后,经学生工作处审核报学校评先评优工作领导小组审定通过。
“优秀毕业生”由学生所在班级评议推荐,所在学院评审小组进行评审并在学院内公示3天无异议后,经学生工作处审核报学校评先评优工作领导小组审定通过。
六、工作要求
(一)各学院在2017年4月25日前将公示后的名单交学工处复核。
(二)各学院在报送评审材料时要严格把关、规范严谨、细致认真。对于报送不及时、程序不规范、初审不到位、出错率较高的学院将予以通报,并削减下一年名额分配计划。
武汉晴川学院学生工作处
2017年4月5日
附件1、武汉晴川学院先进班集体审批表
附件2、武汉晴川学院先进个人审批表
附件3、武汉晴川学院先进集体评选办法(试行)
附件4、武汉晴川学院学生先进个人评选办法(修订)
附件5、2015-2016年度先进名额分配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