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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举办院党委分党校第16期学生入党积极分子 培训班的通知

发布者: [发表时间]:2015-04-25 [来源]: [浏览次数]:

各学生党支部:

根据武大《关于举办第55期学生入党积极分子培训班的通知》和珞珈学院党委要求,经研究,定于2015年3月29日至6月30日举办武汉大学珞珈学院党委分党校第16期学生入党积极分子培训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目的和意义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按照《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要求,对学生入党积极分子进行党的基本知识系统教育。通过培训,使广大入党积极分子系统掌握党的基本知识,进一步加深对党的认识,自觉加强党性锻炼,做到在组织上入党之前,努力从思想上首先入党。通过学习和实践,对照党章找差距,发扬优点,克服缺点,用党员标准严格要求自己,为早日加入党组织创造条件。

二、培训人数

原则上按照全院已递交入党申请书但未参加党校培训学生人数的8.2%的比例确定人数,以院团委、各系学生党支部为单位择优推荐,本期培训班共要培训学员390人。

三、培训对象

培训对象为已向党组织递交入党申请书、学习成绩优良、无违纪违法行为和不良道德表现、尚未接受党的知识系统培训的学生入党积极分子。

四、培训内容和形式

培训以《永远跟党走——高校入党积极分子培训材料》(武汉大学出版社2013年2月版)为主要教材,以党的十八大报告和《中国共产党章程》为主要内容,采取课堂讲授、课外自学、分组讨论和社会实践等多种形式进行。

课堂讲授由党校简直教师集中面授党的性质和宗旨,党的纲领,党的指导思想,党的组织原则、纪律和作风,党员条件和入党程序,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等六个必修专题,以及党的十八大精神、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及习近平总书记系列讲话精神等选修专题。课外自学由学员利用业余时间系统学习《共产党宣言》、《中国共产党章程》和党的十八大报告等入党积极分子培训班课外自学推荐材料(见附件)相关内容。分组讨论要引导学员正确认识党,积极思考如何用实际行动争取早日加入党组织。社会实践应紧紧围绕党校学习内容,开展具有吸引力和感染力、学员参与度高的活动,如观看红色影视片、参观爱国主义教育基地、开展志愿服务等。

五、结业考试和成绩评定

1.集中培训结束后,学院党委分党校将于6月7日(周日)举行结业考试,考试形式为闭卷。

2.学员成绩评定由以下三部分构成:1、结业考试,占70℅;2、个人学习心得,占15℅;3、考勤记录,占15℅。综合成绩合格者,由党校颁发结业证书。考勤、课堂纪律考核分低于5分者以及请假、迟到或早退累计达两次、没有按时交作业者取消本期党校培训资格,不得参加本期培训结业考试。综合成绩合格者,由学院党委分党校颁发结业证书。分党校根据学员的综合表现可按不超过结业学员总数10%的比例评选“优秀学员”,由党校颁发荣誉证书。

六、工作要求

1.各支部要认真做好学员遴选推荐工作。根据分党校党委确定的学员规模,按照条件认真审核学员资格,严格把关,确保学员质量,保证学员全程参加培训。原则上名额尽量向低年级倾斜。

2.参训学员要珍惜培训机会,自觉遵守党校的学习纪律及各项规定,统筹安排好专业学习与党课学习,按时参加培训。未提交学习总结或考勤、课堂纪律考核不合格要求者不得参加结业考试。

3.各支部要加强对培训学员的管理,按照年级或专业建立学习小组,选举或指定组长并明确具体职责。各系学生党支部书记负责培训班的日常管理,并坚持学员考勤制度。

特此通知

附件:入党积极分子培训班课外自学推荐资料

武汉大学珞珈学院党委分党校

武汉大学珞珈学院学生工作处

2015年3月20日

附件

入党积极分子培训班课外自学推荐资料

一、推荐文献

1.《共产党宣言》,马克思、恩格斯著

2.《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第十八次全国代表大会部分修改,2012年11月14日通过)

3.中国共产党第十八次全国代表大会报告(2012年11月8日)

4.《关于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意见》(2013年12月23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

5.《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2014年5月28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

6.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2014年10月23日中国共产党第十八届中央委员会第四次全体会议通过)

二、推荐网站

1.人民网

2.共产党员网

3.中国共产党新闻网

4.中国共产党历史网

5.武汉大学党委组织部、党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