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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领学生个人国家电子医保凭证的通知

发布者: [发表时间]:2022-02-14 [来源]: [浏览次数]:

各二级学院:

按照国家医保局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就医管理要求,自2022年1月1日起,参保大学生在定点医药机构就医和结算须持本人医保电子凭证。现将申领国家医保电子凭证的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领时间

自即日起至2022年2月21日。

二、申领方式

已经参加大学生医保并缴费的可通过湖北省医疗保障局APP、鄂汇办APP、支付宝、微信及国家医疗保证局合作银行等小程序内申领本人的国家医保电子凭证。

三、其他情况说明

(一)已经正常参保且缴纳医保费用的学生可正常申领。

(二)医保关系不在学校、已经购买其他医保(社保、农村合作医疗等)学生也可申领国家医保电子凭证并查验自己医保关系情况。

(三)未参加本年度医疗保险的学生将无法申领医保电子凭证。未缴费的学生请务必在2月21日前通过“楚税通App”完成自主缴费,缴费完成后方可申领。

(四)各辅导员老师要组织所有学生查验自己的国家医保电子凭证是否能正常领取,并将申领情况(以辅导员为单位)于2月21日前报送到学生工作处。报表详见附件1。

(五)学生在申领过程中如遇任何问题,请辅导员老师统一收集汇总后及时咨询学生工作处学生事务科(医保办)袁沁芸老师。


另附:武汉晴川学院学生申领国家医保电子凭证情况统计表


武汉晴川学院学生工作处

2022年2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