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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4年度辅导员考核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 [发表时间]:2024-12-06 [来源]: [浏览次数]:

各二级学院:

为全面评价我校辅导员队伍建设水平,根据《武汉晴川学院教职工年度考核办法(修订)》(武汉晴川人字[2018] 23号)和《武汉晴川学院关于做好2024年教职工年度考核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本年度考核由学生工作处牵头,与各二级学院共同组织实施。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领导

为全面统筹安排各项考核工作,经研究,现成立武汉晴川学院2024年度辅导员考核工作领导小组,具体安排如下:

长:张克华

副组长:孙建伟

员:杨玖炼、冯婷婷、张静、岳逸飞、王天见、赵锐、李勇、刘泽政、童念、张丽芳、漆良军

二、考核范围

考核对象为全校在册在岗的辅导员老师,含各二级学院团总支书记。

有下列情况的参加考核,只写评语,不定等次:经单位同意参加学历进修、出境学习、自费出国超过三个月的;来校工作不满一学期;其他特殊情况。

三、考核内容

考核内容详见《武汉晴川学院教职工年度考核办法(修订)》(武汉晴川人字[2018]23号)第三章“考核的内容及重点”。即考核内容主要包括德、能、勤、绩、廉五个方面;重点考核思想政治素质、关爱学生、爱岗敬业、职业道德、工作实绩等情况。

四、考核方式

考核采取质与量相结合的方式,分级、分类考核、量化打分、评定等次。考核总分为100分。其中,95-100分为优秀,85-94分为良好,70-84分为合格,60-69分为基本合格,60分以下为不合格。

辅导员的年度考核评分构成:所带学生评分(20%)、所在学院评分(30%)、所在学院辅导员互评(10%)、学生工作处评分(30%)、学生工作档案建设评分(10%)。

五、考核安排

(一)组织学习文件及部署考核工作阶段(12月6-12月8日)

学生工作处及各二级学院组织开展相关考核文件的学习,并着手部署相关考核工作(文件详见附件1);

(二)被考核人个人总结和自评阶段(129-12月11日)

被考核人根据其所任岗位职责的要求,客观真实的写出个人考核年度工作总结或述职报告,并对个人德能勤绩廉等方面进行自评,填写《武汉晴川学院辅导员年度考核登记表》(登记表详见附件2);

(三)量化打分阶段(12月12-12月18日)

1.所在学院评分:由各学院党总支(副)书记组织学院的考核小组对辅导员打分(评分表详见附件4),并填写《武汉晴川学院辅导员年度考核评分汇总表》中的相应部分(汇总表详见附件3);

2.所在学院辅导员互评:由各学院党总支(副)书记组织开展院内辅导员互评(互评表详见附件5),并填写《武汉晴川学院辅导员年度考核评分汇总表》中的相应部分(汇总表详见附件3);

3.所带学生评分:由学生工作处采取网上测评方式,分别测评辅导员和团总支书记的学生工作满意度,满意度网上测评时间另行通知;

4.学生工作处评分:学生工作处参考2024年各月度考核及日常相关工作完成情况核算平均分。组织考核小组对辅导员学生工作档案建设进行考核评分(考核内容和时间另行通知)。

(四)述职及民主评议阶段(12月17日)

全体辅导员老师(含团总支书记)需进行5分钟以内的个人述职(可制作ppt, 严格控制时间),具体时间地点待通知。考核工作小组和相关人员在听取群众意见的基础上对被考核人进行评议。

(五)综合评定及公示阶段(12月19-12月22日)

考核工作小组根据被考核人个人述职、民主评议、平时考核及主管领导人提出的考核意见,对被考核人的德、能、勤、绩、廉等综合评分写出评语并评定考核等级,考核结果进行公示。如被考核人对考核结果有异议的,可按照考核组织程序申请复核。

(六)档案规整及结果上报阶段(12月23日)

学生工作处按照规定,将考核涉及的各类表格、数据等档案整理完毕,并按要求将《武汉晴川学院教职工考核情况汇总表》(详见附件6)等材料上报至人事处。

六、相关要求

(一)高度重视。各学院要及时召开会议学习相关文件,统一思想认识,精心组织到位。各二级学院在考核实施过程中,应根据学校相关文件精神要求,结合本单位实际开展工作,如有制定考核工作某方面实施细则的,请报予学工处思政科备案;

(二)严肃考核。考核工作要坚持“客观、公正、公开、公平”的原则。凡违反规定或不按照要求进行考核的将严肃查处。学校在岗在册教职工必须参加年度考核,拒绝参加考核的教职工,将直接确定其为不合格等次;

(三)按时报送。各二级学院要严格按照规定的时间和要求报送各类考核材料,学工处思政科联系人田老师(027-87934606);2024年辅导员年度考核相关材料可在学工处网站首页通知公告栏和学工大群的群共享查阅下载。


 武汉晴川学院学生工作处

20241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