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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4-2025学年班主任考核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 [发表时间]:2025-06-11 [来源]: [浏览次数]:

各二级学院:

为不断提升我校班主任队伍建设水平,根据《教育部关于加强高等学校辅导员班主任队伍建设的意见》(教社政〔2005〕2号)和《武汉晴川学院班主任工作条例(修订)》(武汉晴川学字〔2025〕9 号)文件精神,结合学校实际,决定对2024-2025学年班主任工作情况进行全面考核,本学考核由学生工作处牵头,与各二级学院共同组织实施。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领导

为全面统筹安排各项考核工作,现成立武汉晴川学院2024-2025学年班主任考核工作领导小组,具体安排如下:

 长:张克华

副组长:孙建伟

 员:杨玖炼、张静、冯婷婷、刘泽政、岳逸飞、王天见、赵锐、李勇、漆良军、张丽芳唐林丽

二、考核范围

考核对象为全校在册在岗班主任。有下列情况的参加考核,只写评语,不定等次:经单位同意参加学历进修、出境学习、自费出国或因个人原因请假超过一个月的;担任班主任不满一学期;其他特殊情况。

三、考核内容

考核内容详见《武汉晴川学院班主任工作条例(修订)》(武汉晴川学字〔2025〕9 号)第二章“工作职责”。重点考核思想引领、专业教育、学业指导、职业规划、谈心谈话等方面。

四、考核方式

各学院结合自身实际制定班主任考核细则并组织实施,考核结果分为优秀、合格和不合格3个等次,优秀等次的比例不超过 15%。班主任的考核由所带班级学生满意度测评

40%)、所在学院考核测评(50%)、所带班级辅导员满意度测评(10%)三部分组成。

五、考核安排

(一)组织学习文件及部署考核工作阶段(611-6月12日)

各二级学院组织开展相关考核文件的学习,部署相关考核工作(文件详见附件1);

(二)被考核人个人总结和自评阶段(613-616日)

被考核人根据其所任岗位职责的要求,客观真实的写出个人考核年度工作总结或述职报告,并对个人德能勤绩廉等方面进行自评,填写《武汉晴川学院班主任学年度考核登记表》(登记表详见附件2);

)量化打分阶段(617-6月20日)

1.所在学院评分:由各学院党总支书记组织学院的考核小组对班主任打分(评分表详见附件4),并填写《武汉晴川学院班主任学年度考核评分汇总表》中的相应部分(汇总表详见附件3)。

2.所在学院所带班级辅导员评分:由各学院党总支书记组织院内辅导员对其所带班级配备班主任进行评分(评分表详见附件5),并填写《武汉晴川学院班主任学年度考核评分汇总表》中的相应部分(汇总表详见附件3)。

3.所带学生评分:由学生工作处组织学生通过在线测评方式进行满意度调查,组织填写率不得低于所带学生人数的90%,不得高于所带学生人数的105%,此项工作安排另行通知。

(三)公示阶段(6月23-6月25日)

考核工作小组根据学生评价、学院综合评价、辅导员综合评价进行综合评定考核等级,并对考核结果进行公示。如对考核结果有异议的,可在公示期内申请复核。

(四)计算工作量(6月26日-6月28日)

考核公示结束后,请各学院填写《2024-2025学年班主任工作量一览表》(附件6),将纸质签字盖章版和电子版报送至学工处。

六、相关要求

(一)高度重视。各学院要及时召开专题会议学习相关文件,部署相关工作,统一思想认识,组织到位。各二级学院在考核实施过程中,应根据学校相关文件要求,结合学院实际开展工作,如有制定考核某方面实施细则的,请提前报予学工处思政科备案;

(二)严肃考核。考核工作要坚持“客观、公正、公开、公平”的原则。凡违反规定或不按照要求进行考核的将严肃查处。学校在岗在册班主任必须参加考核,拒绝参加考核的班主任,将直接确定其为不合格等次;

(三)按时报送。各二级学院要严格按照规定时间和要求报送各类考核材料

学工处思政科联系人田老师

电话:027-87934606



武汉晴川学院学生工作处

20256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