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州、直管市、神农架林区教育局,各高等学校,有关中等职业学校:
现将《教育部办公厅关于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切实加强岁末年初学校安全工作的通知》(教发厅函〔2016〕129号)转发给你们。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各学校要高度重视,结合贯彻落实全省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和冬季灾害性天气防范应对,按通知要求做好有关工作。
各市州教育行政部门、高校及有关中等职业学校请于11月25日前将组织开展安全隐患自查和安全生产大检查的初步情况(纸质版、电子版)报送省教育厅。
市、州教育行政部门工作总结情况报送至省教育厅基础教育处,联系电话,027-87328063,87328097(传真)。高校工作总结情况报送至省教育厅发展规划处,联系电话,027-87328103/87328055(传真)中等职业学校工作总结情况报送至省教育厅职业与成人教育处,联系电话,027-87328019/87823837(传真)。
附件:教育部办公厅关于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切实加强岁末年初学校安全工作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