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
为认真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宪法法治教育的重要指示精神,根据《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开展2023年“宪法宣传周”活动的通知》,现就我校开展2023年“宪法宣传周”系列活动安排通知如下:
一、时间安排
12月1日至12月7日
二、活动主题
大力弘扬宪法精神,建设社会主义法治文化
三、具体安排
(一)开展学习宣传教育活动。
请各学院根据实际情况,围绕主题深入开展宪法学习宣传教育活动。突出学习宣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特别是习近平法治思想、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宪法的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深入学习宣传宪法、民法典、行政复议法、教育法律法规和未成年人保护、爱国主义教育等相关法律知识。
(二)实施“宪法卫士”行动计划。
请各学院以“宪法宣传周”活动为契机,引导学生积极参加全国学生“学宪法讲宪法”活动网络学习和“宪法卫士”行动计划,不断提升学生参与宪法学习活动的积极性和实效性。请各学院于12月6日前完成“宪法卫士”行动计划学习,学院学习率需达到90%以上,此项活动纳入第10-13个教学周学院考核。
(三)开展《宪法伴我们成长》歌曲传唱活动。
各学院要充分发挥宪法主题歌曲的教育作用,广泛开展《宪法伴我们成长》歌曲传唱活动。鼓励各学院利用早操、班会、主题教育活动等开展歌曲传唱活动,于12月底前,通过教育部全国青少年普法网(qspfw.moe.gov.cn,以下简称“普法网”)或各类新媒体渠道上传优秀传唱作品,参与方式详见附件1。
(四)开展国家宪法日教育系统“宪法晨读”活动。
12月4日是第十个国家宪法日,教育部将组织开展教育系统“宪法晨读”活动,在北京设立主会场,湖北省分会场设在武汉市江汉区惠康里小学。活动具体安排如下:
①9:30-9:35升旗仪式;
②9:35-9:45宪法晨读,由部领导在主会场领读宪法部分条款,现场学生及全体人员跟读,各地学校通过普法网收看网络直播,同步跟读;
③9:45-9:50主会场领唱《宪法伴我们成长》歌曲,各地学校跟唱;
④9:50-10:10第八届全国学生“学宪法 讲宪法”活动全国总决赛演讲比赛优秀选手展演;
⑤10:10-10:20 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有关领导宣讲宪法;
⑥10:20-10:30部领导讲话。
请各学院集中组织当天上午无课的学生通过普法网观看直播、扎实开展“宪法晨读”活动,共同参与,12月4日当天上午有课的班级可于12月4日-7日利用早锻炼、早自习等时间段,组织学生开展“宪法晨读”,晨读内容见附件2。
(五)结合学院实际开展形式多样的宪法活动。
各学院要充分发挥课堂主渠道作用,结合“百名法学家百场报告会”法治宣讲活动“荆楚普法云课堂”进校园等活动,着力加强体验式法治教亭,切实提升宪法教育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各学院可以以开展“国旗下的讲话”为载体,可以邀请相关领域老师开展宪法知识主题讲座、组织学生参与模拟法庭等多种形式法治宣传。各学院可以依托学院法治资源开展法律知识讲座、宪法宣誓、宪法签名等形式多样的宪法宣传活动,形成良好的社会宣传效应。
四、工作要求
请各学院把宪法学习宣传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切实加强组织领导,认真部署落实。要健全相关保障机制,要着力加强新闻宣传,通过多种形式及时展示活动亮点和教育特色,努力营造宪法学习宣传教育的良好氛围。
请各学院将学院开展宪法法治教育特别是参与“宪法晨读”、《宪法伴我们成长》歌曲传唱和宪法主题教育相关活动开展情况(包括图片、照片、视频等),形成综合文字材料,写好活动宣传稿,于12月11日16:00前在学院官方公众号和官方网站上发布,此项工作纳入第14-17个教学周学院考核。
附件:
1.“宪法伴我们成长”歌曲传唱活动参与方式
2.宪法晨读内容
武汉晴川学院学生工作处
2023年11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