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内各单位:
根据财政部、教育部等部门《湖北省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办法》(鄂财教发〔2023〕58号)文件精神,依据《武汉晴川学院本专科生国家奖学金管理办法(修订)》(晴川学字〔2022〕7号)文件规定,经各学院初评推荐、全校公开竞评、学校奖助学金评审工作领导小组审批、全校公示、上报省教育厅审查确认,吴嘉莹等18名同学荣获2023—2024学年国家奖学金,学校决定对上述获奖学生予以表彰。
希望获奖同学再接再厉,发挥榜样模范作用,努力取得更大的进步。学校号召全体晴川学子以先进为榜样,继续发扬“明体达用,抱璞开新”的校训精神,崇德求真,实干担当,力学笃行,争做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
获奖本科学生名单为:
传媒艺术学院:吴嘉莹、胡钟丹、黄佳丽
计算机学院:何欣宇、汪梦娇、程欣悦
机械与电气工程学院:甘美和子、王亚 商学院:李琴
设计工程学院:高诗雨、余彤 北斗学院:晏翊钟
外国语学院:汪巧霞、陈璟 会计学院:连妙莹、胡洁
获奖专科学生名单为:
北斗学院:代梦缘 商学院:黄嘉宇
武汉晴川学院
二〇二五年三月二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