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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第一届“晴川力量之自强之星”典型人物宣传活动的通知

发布者: [发表时间]:2018-05-19 [来源]: [浏览次数]:

各二级学院:

为深入贯彻落实2018年教育部党组工作要点精神,大力弘扬“明体达用、抱璞开新”校训和“仁爱天下、克难奋进”的学校精神,力争在我校大学生中树立一批可亲、可敬、可信、可学的典型榜样,经研究决定,在全校范围内开展“晴川力量之自强之星”典型人物宣传活动,具体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凝聚青春力量,闪耀青春光彩

二、活动时间

2018年5月中旬至6月中旬

三、组织单位

武汉晴川学院学生工作处主办

武汉晴川学院青年媒体中心承办

四、申报条件 (一)武汉晴川学院在读全日制本(含专升本)、专科生.

(二)个人品格优良,道德素质高尚,能团结同学、乐于奉献、帮助他人。

(三)个人信念坚定、理想远大、克服困难、突破限制、超越自我,在日常表现、专业学习、社会实践、科研创新、自主创业、志愿公益、战胜病魔等方面表现出非同一般的个人能力,有突出的自强事迹或个人成就,值得宣传推广。

(四)本人的自强事迹在校报、校园网等校园媒体或社会媒体上有过相关报道,自强事迹在校园内引起较大反响者优先。

五、申报程序

(一)初选推荐阶段:2018年5月21日至27日

组织各专业和行政班级进行推荐,学院初审的基础上向学校推荐“自强之星”学生1-3名。各学院将《武汉晴川学院第一届“晴川力量—自强之星”典型人物推荐表》(含电子档)于2018年5月28日前报送到学生工作处。

(二)复审评定阶段:2018年5月28日至31日。

由学生工作处根据候选人材料进行审核、评选,确定5—7名集中宣传报道典型。

(三)公示拍摄阶段:2018年6月1日—13日。

将确定的宣传报道典型在“晴川学工”微信公众号、官方网站等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组织拍摄个人事迹宣传片。

(四)集中展示环节:2018年6月14日。

举办晴川力量——自强之星候事迹报告会。

(五)后续宣传阶段:2018年6月—9月

对所有入围晴川力量自强之星者在各大媒体平台进行专题报道,并有机会参加武汉晴川学院2018年暑期社会实践活动。

六、相关要求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各二级学院要高度重视此次活动,召开专题会议,研究具体初选推荐方案,明确责任、认真部署、加强指导、务求实效。

(二)广泛发动,精心组织。通过主题活动、网络投票等多途径和方式营造起人人知晓、人人关注、人人参与的浓厚氛围。

另附:武汉晴川学院第一届“晴川力量—自强之星”典型人物推荐表

武汉晴川学院学生工作处

2018年5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