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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我校2022-2023学年学生临时困难补助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 [发表时间]:2022-09-19 [来源]: [浏览次数]:

各二级学院:

为贯彻落实《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切实做好2022年秋季学期高校学生资助工作的通知》(教财厅函〔2022〕9号)文件要求,了解受新冠疫情和洪涝、干旱、地震等自然灾害影响的学生情况,及时将符合条件的学生纳入资助范围,缓解学生因突发事件导致的经济困难,我校于9月启动2022—2023学年学生临时困难补助申报工作,现就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请条件与认定方法

(一)补助标准

甲等1500元/人、乙等1000元/人、丙等500元/人。

(二)申请条件

1.我校全日制本专科在校在籍学生,含申请当年录取新生;

2.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3.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4.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5.学生本人或家庭近期遭受突发事件致使家庭整体陷入经济困难的处境,学生本人难以维持在校期间基本生活费用。

(三)认定方法

1.学生本人突患重病,或父母、监护人一方突患重病或亡故,家庭经济出现特别困难,在校期间基本生活费用无法保证的,认定为甲等补助;

2.学生本人或父母、监护人一方生病医疗费用较高,或家庭财产遭受重大损失,学生难以维持在校期间基本生活费用的,认定为乙等补助;

3.学生本人或父母、监护人一方因病或发生意外事件,导致家庭生活出现困难,学生在校期间生活较为困难,认定为丙等补助。

二、工作原则与程序

(一)工作原则

严格按照《武汉晴川学院学生临时困难补助实施办法(试行)》(武汉晴川学字〔2021〕8号)(见附件4)文件要求执行。

(二)工作程序

1.情况摸排

辅导员通过宿舍走访、谈心谈话、家-校沟通等方式,对学生情况全面摸排,了解受新冠疫情和洪涝、干旱、地震等自然灾害影响的学生情况,及时将符合条件的学生纳入资助范围,缓解学生因突发事件导致的经济困难。

2.组织申请

经全面摸排后,辅导员组织符合临时困难补助资格的学生填写《武汉晴川学院学生临时困难补助申请表》(简称《申请表》,见附件1),并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

3.学院审核

辅导员对学生相关情况审核确定后,将申请学生材料报学院学生工作负责人审核,学院对申请学生材料的真实性进行审核后签字盖章,并将申请学生材料递交学生工作处大学生资助中心。

4.学校审核

学生工作处大学生资助中心对申请学生材料进行复核,复核无误后报校领导审批后,及时组织补助发放工作,并将相关材料备案。

三、相关要求

(一)材料报送要求

各学院将以下材料递送至学工处大学生资助中心:

1.学生纸质《申请表》(见附件1),证明材料(限2张A4纸打印版),证明材料须粘贴在《申请表》后面。

2.《武汉晴川学院学生临时困难补助发放银行卡号核对登记表》(见附件2)纸质版和电子版,纸质版须学院学生工作负责人签字盖章。

3.《2022年受疫情灾情等影响学生临时救助情况统计表》(见附件3)纸质版和电子版,纸质版须学院学生工作负责人签字盖章。

(二)集中申报时间

新生入校后,各学院及时开展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情况摸排工作,组织符合条件的学生申请临时困难补助,集中申报时间截止到9月25日。

 

联系人:杨老师                     办公室:综一108

监督电话:027-87934608             监督投诉邮箱whqcuxg@163.com

 

 


 

           武汉晴川学院学生工作处大学生资助中心

                                                  2022年9月19日